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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收后发现问题,快递不管了 |
| 一市民遭遇“先签字后验收”困局 | |
- 2012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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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李吉华) 快递行业的发展在方便了市民生活的同时,其“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也让不少消费者对此心存顾忌。近日,家住禹城市高新区的韩女士接收快递送来的电脑后,发现电脑外壳有裂纹,要求索赔时就遭到了快递公司的拒绝。 近日,韩女士在济南科技市场买了一台戴尔台式电脑,由于不方便携带,她将电脑送到一家快递公司托运。韩女士回到禹城后收到了快递员送来的货物,并匆匆签收了。韩女士回家后打开包裹发现,里面的电脑包装盒已经损害,电脑外壳上也有一条很明显的裂痕。 随后,李女士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对方答复是电脑既然已经签收,公司就对出现损害的产品不负任何责任。无奈之下,韩女士将快递公司投诉到了禹城市工商局。 工作人员查看了物品、外包装和快递收货单后,立即与快递公司禹城办事处取得了联系。快递公司表示,接收者签完字也就证明验过货了,这也是派送物品完好无损的证明,签收后发现东西损害不负责赔偿。出现这种情况,最多返还韩女士3倍的运费即45元。 “消费者在签字前应该先验货,确认货物是否损毁。快递人员也应提醒消费者验货后再签字,这样可以避免出现问题。”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最后,经调解,快递公司赔偿给了韩女士经济损失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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