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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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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2日讯(实习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刘凯) 2011年11月底,家住乐陵市的李女士在一家美体连锁机构办了一张价值5000元的瘦身卡,没想3个月过去后,不仅瘦身效果不明显,还出现了皮肤瘀伤的情况。 “当时办卡时美容院承诺通过进行药物按摩法瘦身,一个疗程(6个月)可以减15斤。于是我就花5000元办理了一个疗程的瘦身卡。”李女士说。 两个多月后,李女士发现体重只减了4斤,更严重的是颈部和背部出现了多处一元硬币大小的紫色血瘀。李女士向美容机构提出了退款要求。商家承认外伤是由于按摩不当造成的,但以没有完成一个疗程为理由拒绝退款。 随后,李女士向乐陵市工商局进行了投诉,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美容院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调解,商家退还给李女士3500元钱,李女士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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