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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发火”,一市民受损11万
经调解,厂家赔偿给鄄城消费者2万元
  • 2012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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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鄄城2月22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张翠华 王新伟) 突发的一场大火,不仅造成了11万元的损失,而且烧“蒙”了当事人,消费者怀疑此为电视机内燃导致。经调解,厂家赔偿消费者现金2万元。
  “你家可能失火了,快回家看看吧!”2011年12月24日11时40分许,鄄城市民张先生的妻子接到邻居的电话后,急匆匆往家赶。赶到回家后发现,鄄城县消防大队两部消防车、13名消防官兵正在现场救火。
  一场大火致使3间平房受损,而电视机、空调、综合电视柜、衣橱、室内装修、屋顶、门窗及家居生活用品、衣物等也受到严重损坏,尤其是靠西墙放电视机的地方燃烧最严重,受损物品总价值约11万元。
  “家里也没有可燃物呀,我在出门前用遥控器关的电视,没有拔下电源。”张先生的妻子面对这意外的火灾,茫然无措。2011年11月28日,鄄城县公安消防大队通过走访其邻居和勘验现场推断火灾原因,并出具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不排除是由于卧室西侧电视机内燃,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据张先生讲,可能引发火灾的这台电视是其于2005年5月10日在该县城某家电销售中心花费3180元购买的,至今已使用6年多。根据鉴定书,消费者张先生来到鄄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家电经销商及生产厂家赔偿损失。
  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在充分调查取证后,立即与某家电销售中心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否认了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随后销售中心与生产厂家联系,厂家也否认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但经销商与厂家都不能提供电视机不存在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
  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耐心调解,最终厂家赔偿给张先生电视机款及其它损失共2万元,并到张先生家进行慰问。
理发店“没了”追踪
经本报报道,理发店现任老板向会员致歉并称 “新店址已选定,会员仍优惠”
  本报菏泽2月22日讯(记者 崔如坤) “我们想借助贵报向客户表达歉意!”2月22日下午,张先生告诉记者,本报22日B05版报道后,他才知道自己的理发店突然关门,给会员造成了困扰,希望通过本报向会员们表达歉意,并表示新的店址已选好,会员将继续享受优惠。
  前几日,这家名为“漂纱坊”的理发店突然关门,见店门口也无告知,这让一些不知情的会员客户担心会员卡成废卡,并到工商部门投诉,有的还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记者得知后,查询到该理发店注册人付某某的电话,想了解详细情况,但对方电话却一直无法接听。
  22日下午,张先生联系到记者称,理发店现已转到他手中,但登记的电话等信息还未更改,由于房租到期,他们的店搬到了新的地方。“房租到期后,房东提高租金,成本一高相应理发价位也要提高,不得已就选了新店址。”张先生说,他曾贴出告知条幅,“可能是被人撕掉了,让看不到告知的会员产生误会”。
  目前,他们的店已经搬到中山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路东20米的位置,近日将重新开业,“为表达对老客户的歉意,将对这些会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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