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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基本药物实现药品零差价,6000多乡医签约家庭医生
百姓看病更便宜更方便了
  • 2012年0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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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棣县水湾镇中心卫生院医生在为村民做检查。 (资料片)
  在2011年底,滨州市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全市纳入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部执行了药品零差价的规定。这一制度的实施,让基层医改更加深入人心,让基层百姓切实体会到了医改的实惠。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滨州市自2010年3月15日起,分三批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截止到2011年底在全市实现全覆盖。共77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19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2处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国家和省确定的523种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基层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7%,门急诊次均药费、住院次均药费分别下降24%和26%,日门诊人次平均上升31%。
  药品零差价销售后,得到最多实惠的还是基层的百姓。滨州市博兴县许楼村一村民告诉记者,现在感冒一类的小病就直接在卫生室,“买药便宜很多。”无棣县一基层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前,374种药品收入55221.75元,实行零差价销售后,收入36869.1元,相差18352.65元,来卫生室输液的村民告诉记者,原来感冒输液要花近四十元,现在输液同样的药才二十多元,报销后实际也就花十五元左右。一名乡医告诉记者,现在卫生室里大部分的药品降价率在40%左右,“真的便宜多了。”
  为了保证乡镇卫生院在实行药品零差价后的正常运转,2011年市县财政就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排补偿资金1.75亿元,并根据工作进度需要等先行拨付。对于乡医担心的收入保障,滨州市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现在省里对于基本公共卫生非常重视,“卫生院所收入的诊疗费会按照一定比例用于村卫生室发展,保证乡医收入。”
(记者 张牟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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