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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规划用地130多处目前只建成二三十处 |
| 利益牵扯大,公交场站规划落实好难 | |
- 2012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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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了场站“歇脚”公交才能通到那里。
本报记者 徐延春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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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殷亚楠 实习生 郭金凤 近日,记者多处走访了解到,徐家庄小区面对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城市和交通规划方面的专家介绍,由于前期规划的公交场站在建设时往往落实不了,使得公交场站的建设远远落后于实际需要和居住区的建设速度。当新建小区的入住居民越来越多后,公交场站配备不足引来的连锁反应会更加突出。 “提前规划、建设落实”,听上去很美 在2010年,济南市政府曾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该意见中提到“为确保公交线路的畅通,新建居住小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区建设、商务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城市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相应的公交基础设施,其中包括公交换乘枢纽、公交场站、首末站、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及立体换乘过街设施。”该项条款算是目前能对公交场站的建设起到一定指导约束作用的唯一文件。 日前,记者从济南市规划局了解到,济南市规划局等部门于2007年启动编制了济南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这项规划在2011年9月完成最新修订。规划局市政规划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据规划,二环东路以东规划预留了公交场站用地53处,市区共130多处。除了编制了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规划局还在济南市控制性规划中对相关用地进行了落实,即具体位置、规划用途、用地面积大小等信息都有涉及。“前期规划都有,就看之后怎么建设实施。” 而实际上,真正建起来的场站很少。公交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他们现有的几十个场站中,只有二三十处、三分之一左右是国家划拨土地建起来的,其余的场站都是公交公司临时借用或租用的,实在没有地方,公交车只能在路边、高架桥底下临时停放,有时甚至会被交警贴上违章停车的罚单。而临时借用的场地,人家说不准哪天就赶人,“盖家沟那里近期还在撵呢!” 用地资金规模大,谁来建设不明确 据有关专家介绍,公交场站的用地一般都走国家土地划拨,但即使是土地划拨也得缴纳一定的费用。要满足实际需求按照前期规划建设足够数量的场站,用地资金的规模相当大,如果没有政府财力补贴支持,公交公司难以独自承担。 这位专家还认为,虽然济南市政府此前也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但该意见只属于一个政府文件,不属于法规,不带有强制性,而且在规划方面,公交场站的设置不是小区建设的前置条件,所以最终实施,开发商可做可不做。而且我国法律法规中至今没有强制规定小区公交场站由谁建设,由谁出资。缺乏监督的“提前规划、建设落实”,只能说是听上去很美。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提到公交场站的建设问题时,建设单位确实无法明确。济南市公交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公交场站就像BRT站台一样,都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应该由市政公用事业局来建设,公交公司只是使用。”而记者咨询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政设施建设处的负责人说,公交公司内部有一个场站建设分公司,公交场站应由他们负责。
场站用地要留住,资金也得有支持 提到城市发展中公交场站不足的问题,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表示,这牵扯到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前期规划有没有;二是规划的地块在实际中能否落实;三是谁来建。在济南的现实情况中,既然有前期规划,主要是第二个环节出现问题,一些原本规划为公交场站的好地块往往留不住,最终被开发商或其他单位占走。 采访中发现,有些郊区规划的公交停车场用地尚未开发,处于闲置状态。至于具体到某个新建小区的问题时,即使有了空地,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公交公司也可能因为客流不足,而不愿意多开公交线。“公交公司作为企业当然要考虑成本的平衡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出台强有力的促进公共交通优先、保障公交场站建设落到实处的政策。“尤其是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不能随便更改,保障性的用地应该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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