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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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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协委员、辰静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静
我是上届的老委员,同时我也是一个非常感性的人,肚子里有话一定要说出来才能痛快。 我看到政协工作报告中明确写出,继续深入开展立法前协商工作。看到这一条我非常激动,也感到很欣慰。自己作为政协委员,调研履职并发挥作用的经历仿佛就在眼前。 大约4年前,济南首先创建了与人大立法部门立法前协商制度,就是在各项地方性条例出台前,邀请相关部门协商,同时邀请律师界的委员发表意见。因此,我有幸参加了济南各项条例的立法前协商活动,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并得到采纳。 现在我还记得一个小故事,济南市户外广告条例、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条例出台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有一些细节与上位法(国家法律)不符,我们几个律师立即就提出反对意见,最终相关部门接受了我们的意见。 当时,我们的行动让济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一位领导很惊讶,他连说了三个“没想到”——没想到政协委员这么专业,没想到政协委员这么敬业,没想到政协委员这么直言不讳、不留情面。后来,这位领导说,以后立法前的协商,他一定要参加,好好倾听律师界委员的意见。 作为连任的政协委员,我认为委员履职就要直言不讳,敢说真话,有什么意见直接提出来。今年我还要提出一点:如果提案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办理时应该多个部门一起出面,商量解决方案,防止互相推诿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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