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七旬老汉半夜偷自行车被抓 |
| 因其年过七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只能批评教育 | |
- 2012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刘春雷) 七旬老人在济宁市区骑着三轮车偷盗自行车,被民警当场抓获,由于其年过七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未执行行政拘留。 运河派出所副所长冯琨介绍,连日来,派出所不断接到贤路街居民反映,称邻居刘某经常在半夜三四点钟回家,骑的三轮车上还经常带着一辆自行车。民警询问当地居民得知,刘某已经70岁高龄了,带回来的自行车上还都上着锁,行迹十分可疑。 23日凌晨三点多,冯琨带领同事在辖区内巡逻,行至贤路街时,发现一名须发花白的老人骑着一辆三轮车,速度很慢还不时向后张望,随上前盘问。走近一看,民警才发现三轮车上的自行车还上着锁。老人突然显得很慌张,民警问了几句,他便说出了真相。 原来,老人刘某今年已经70岁了,原籍东平县,只身一人在济宁已多年,在贤路街租房居住,平时靠捡拾破烂为生。前不久,半夜起来捡破烂时,他发现路边有遗留的自行车,遂起了歪念偷走然后变卖。民警将其抓获时,三轮车上的自行车是在龙行路一超市广场上偷来的。 据冯琨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年满70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最后,民警根据刘某的身体状况和涉案价值,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行政拘留7天,但并没有执行处罚,随后将其释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