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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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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刘来 通讯员 孙守全 乔元波) 宁阳一中年男子嫌单位发的工资少,竟盗窃厂子里的铅锭,共价值七千多元,后在第三次盗窃时被民警抓获。 2月21日凌晨2时许,宁阳县公安局堽城派出所民警巡逻到堽城工业园区时,发现一骑三轮车的男子形迹可疑,检查发现车上的编织袋里装着4块电动车电瓶铅锭,足有100斤重,男子交代这是他第三次偷盗铅锭。原来他叫王刚(化名),今年48岁,黑龙江人。今年年初,他到宁阳一企业打工,由于年龄偏大,技术活不熟练,工资不到2000元。后得知一些熟练技工工资比他多近1000元。于是,他对单位心生怨恨,决定报复。 他主动要求上夜班,趁夜间盗窃铅锭,从靠近麦田的一侧墙上扔出去。下夜班后,再骑着三轮车运到出租房里。被抓前,他已经从厂里分两次偷出500多斤铅锭,三次盗出600斤,价值七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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