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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 开发商赔了28万
开发商不但要退还房款,赔付利息,还要赔偿因房价上涨带来的差价本报通讯员肖翔本报记者侯文强实习生朱筠
  •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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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如今,法庭上有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也有许多让人痛惜的案例。《文强说案》主要讲述法庭内外的那些事儿。欢迎读者拨打15954530929,和文强提提建议,说说感触。
  莱山区一家楼盘的开发商将一栋房子卖给姚先生后,又卖给了另外一个业主。法院一审认定开发商违约,开发商除退还给姚先生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外,还要赔偿差价损失28万元。
  2012年2月27日,姚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他们家还住在租房里,目前正在莱山区物色新的房屋,地址还没定,但一定要选好开发商。

交了47万元房款,房子却成别人的
  为了在这个楼盘买房子,姚先生已经连续两次被开发商“晃点”。
  第一次发生在2005年11月,姚先生在莱山区一家楼盘预定了一栋房屋,签完《预定合同》交了2万元定金后,姚先生却被告知房子卖给别人了。经过双方协商,开发商给姚先生调换为另外一套房屋,并承诺每平方米优惠100元。
  2005年12月底,售楼处工作人员出示了第二套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工作人员在合同空白处进行填写。合同上有购买房屋坐落、价款和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交房时间,但开发商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和盖章。姚先生当天就支付了房款30万元。2006年8月份,他又支付了15万元房款。连同第一套房的定金,姚先生一共付给开发商47万元房款。
  不料等姚先生再次来交房款时,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处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随后,姚先生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2007年11月底,姚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姚先生本想要回这套房屋,但开发商已经与他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不能交付房屋。最后姚先生改变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除返还47万元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外,还要根据评估结果赔偿差价损失。

购房合同没盖公章,法院认定合同有效
  庭审中,开发商辩解说,他们并没有在第二套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所以这份合同无效,开发商不用交付房子,更不用进行赔偿。
  “开发商这是在弄虚作假,我当时粗心着了道。”姚先生仔细看过合同后吓了一跳,合同上确实没有签字盖章,这样的合同还有效吗?
  芝罘区法院认为,姚先生和开发商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效。双方都对第一套房子的《预定合同》认可,这证明双方有买卖房屋的意向,且有开发商的优惠批条佐证,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没有加盖被告的公章,但它与《预定合同》内容基本一致,特别是姚先生先后三次支付47万元房款,已经履行了买房合同中的主要义务,所以认定合同成立。而且该合同没有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认定合同合法有效。
  法院审理查明,该楼盘是由两家开发商联合开发,其中一家将房屋卖给姚先生后,另一家开发商又将房屋卖给了他人。法院认为,两家本应在楼房销售上互通有无保证顺利交房,所以将房屋卖给姚先生的开发商对此有过错,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开发商退还房款赔利息,并赔偿28万元差价
  姚先生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损失,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这处房屋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结果发现这处房屋价值122万元,单价为每平方米8700元。而在买房合同中,姚先生是以每平方米5415元的价格购买的。
  据了解,差价补偿的计算方法为每平方米评估价格减去合同价格再乘以房屋面积。姚先生认为,开发商应该给他差价补偿(8700-5415)元/平方米×140.3平方米,总计46万余元。
  法院认为,姚先生请求过高,差价赔偿金额应该以姚先生所交房款占总房款的比例,并参照价差损失46万余元计算,据此开发商应赔偿姚先生28万元。另外,开发商还要退还姚先生47万元购房款,并赔8万余元的利息。
  该案判决后,双方都没有上诉,也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开发商全面履行了判决义务,姚某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买房一定要选好开发商
  2月27日,记者拨打了姚先生的电话。姚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他们现在还住在租房里,最近打算在莱山区物色一套新的房屋,地点还没定,但一定要选好开发商。
  “可能是两家房产开发商之间闹了矛盾,最后没协调好,把我们牵扯进去了。”姚先生的妻子说。据了解,涉及纠纷的房屋竟然被另外一家开发商以3000多元的低价卖给了他人。
  根据法院判决,两家房产公司联合开发涉及纠纷的楼盘,双方约定按规定比例分配开发建筑面积,分别各自销售开发楼盘,但需要统一销售价格。
  由于房价涨得太快,姚先生一家到现在还没有买房。据了解,烟台市2006年的房产市场很红火,当时房子特别好卖,而且房价涨得快。姚先生买这套房屋时的价格每平方米5415元,到了法院鉴定时,不到两年时间,房屋价格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8700元。
  姚先生一家为此气愤不已,开始坚持索要回房屋,但这个官司从2008年起打了两年,开了好几次庭也没有解决,最后拖得没有办法了,他们家才选择改变诉讼请求,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拿到赔偿金额就行。
  姚先生的妻子提醒说,如果开发商不好的话,除了交房、办理房产证时会遇到难题外,前期物业管理也很混乱,所以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提前考察,选好开发商,不要买那种产权纠缠不清的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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