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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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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旭松
公共设施除需相关部门负起责任维护看管外,更要靠每位市民的共同关爱。烟台文明城市“三连冠”是每位港城市民的荣誉,从爱护公共自行车做起,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美好。 海滨小区彩辉街15号楼后藏着两辆自行车,浑身被涂成黄绿色,车身和车座上的标识有用刀刮过的痕迹,两车的前车轮被一条锁链锁在一起。经烟台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人员确认,这两辆车正是丢失的公共自行车。(本报于2月27日C08版报道) 看来这位偷窃公共自行车的小偷还是颇下了番功夫,自作聪明地将原本红色的自行车涂成了黄绿色,寻思骑着改装后的公共自行车就能大模大样的上路。莫非你真以为“换了马甲就不认识你啦”,纵然你将公共自行车的车身车座上的标示刮去,还颇费心思地将车身变了颜色,但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还是一眼就认出那就是被偷走的公共自行车。 为了方便市民低碳出行,公共自行车应运而生。本是烟台一道亮丽风景线,而如今屡遭人为破坏毁损。崭新的自行车经过一番折腾,不少都散了架子。要么脚踏板被拆,要么车链子被盗,要么车座被卸走。公共自行车轻则缺胳膊少腿,重则被大卸八块,其数量也从刚上岗时的3000辆锐减至如今不足千辆。 公共自行车毁于人手,揣摩毁车者心态大概有以下几种。一是漠不关心:公共自行车毕竟为公共所用,非个人私有。个别市民自然不会如待私家车般对公共自行车呵护有加。反正骑完了要还,管它零件好坏!二是纯粹找乐:有些人见到公共设施手就痒痒,非要毁之而后快。看到公共自行车忍不住上去踹上几脚或用刀将车座划烂,此类心态与在古迹上刻某某到此一游无异。三是贪图便宜:纵然公共自行车零件为特制,即便卸走零件拿回家也白搭,但总有些贪图便宜的市民伸手一试,要么卸走车座、车链子,要么干脆整车偷走。 笔者犹记得去年滨海广场雕塑被盗事件,偷去的雕塑只能卖得废铜烂铁的价,受伤的却是城市的形象。千万不要以为偷走几辆公共自行车大不了罚钱了事,这种行为属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要承担民事赔偿外,还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公共设施除需相关部门负起责任维护看管外,更要靠每位市民的共同关爱。烟台文明城市“三连冠”是每位港城市民的荣誉,从爱护公共自行车做起,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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