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齐瑞玄) 27日,记者从禹城市质监局获悉,禹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农资保春耕”专项检查活动。截至目前,2家产品标注不规范的生产企业被责令进行限期整改。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以复合肥、复混肥生产和经销企业为主,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有效含量不足化肥行为,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化肥冒充合格化肥行为,以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行为。 检查组一行前往较偏远的乡镇对出售农资的经营商家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询问商家农资的进货渠道、进货日期等情况。 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化肥生产企业6家,检查销售企业36家,抽检化肥样品70余批次,对2家产品标注不规范的生产企业责令其进行了限期整改,同时实行12365举报电话24小时全天接听,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受理群众的假劣农资质量投诉,确保农民朋友购置放心合格农资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