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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提高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扶标准
  •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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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2月27日讯(记者 齐璐) 近日,威海高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调整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两项扶助标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35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10元。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对依法生育且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居民发放,需在年满60周岁以后实施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而设立的专项补助。
  目前,高区已全面启动2012年度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持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申请登记,确认工作将于3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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