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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甲醇汽车安全性待评估
  •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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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28日说,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限定地域、限定燃料、限定用车的原则推进。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2-3年试点工作,要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主要标准,建立甲醇汽车相关标准体系等工作。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的研究表明,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技术上已不存在大的障碍,常规排放较清洁,非常规排放物中甲醛排放与柴油相当,在遵守操作规程下甲醇燃料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多年来由于社会上对甲醇汽车的甲醛排放、安全性等问题存有争议,甲醇汽车推广总体上进展不大。
  “甲醇燃料及汽车客观上还属新兴领域,油与车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和提高,甲醇燃料和汽车的安全性有待在实践中进行全面验证,甲醇作为车用燃料,在加注、汽车运行等过程中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还需要做进一步评估。”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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