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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改商”扰民,这事该谁管 |
| 多数都是无证经营,查处涉及众多部门 | |
-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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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改商”在不少小区内都非常普遍。 本报记者 喻雯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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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喻雯 实习生 赵文静 张万哲) 如今,越来越多的小公司、小商铺安身居民楼内。虽然其因此而节省了成本,但所带来的噪音污染、安全隐患等也引起其他居民住户的不满。不过,尽管大家不堪其扰,但真想进行投诉时,却发现根本不知道这事该找谁来管。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省城东部的上海花园小区看到,多座居民楼的住宅窗户上贴着“足疗店”、“美容院”等字样,此外还有几块LED广告牌。“这些广告牌晚上一闪一闪的,非常亮,弄得人根本没法睡觉。”小区居民张先生说,他从2007年住进该小区后,自己楼下做生意的已经换了五六拨了。“天天人来人往的,不光有噪音,关键是让人觉得不安全,找了物业好几次,他们也管不了,真不知道该找谁来管。” 对此,小区物业的周经理表示,小区内“住改商”的大概有十几个,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也给小区管理带来不少难题。“比如这些小公司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人一多,垃圾也就多了,电梯用得也很频繁,而且还有安全隐患,居民来反映过很多次。” 周经理说,虽然他们也曾多次进行劝说,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很难起到有效作用。“如果是无证经营的,我们就联系工商部门。不过即便是真的要求整改,但是业主不执行,我们也没办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住改商”需要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征得物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所在社区居委会三方同意。完成这些前提条件后,才能进行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不过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多数‘住改商’都是租的房子,很难严格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做。” 据了解,按照济南市相关规定,查处无证经营涉及到了工商、公安、房管、市政、卫生等23个部门。其中,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一些无证经营行为,比如无须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等。像一些固定场所的餐饮、美容美发、保健按摩等行业,则须到卫生部门办理许可方能从事经营活动。此外,“住改商”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等,则需要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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