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十大典型投诉案例(五) |
| 正在欢庆元宵节家里突然着了火 |
| 原来是冰箱惹的祸 | |
-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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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8日讯(通讯员 姜黎明 记者 秦雪丽) 今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对招远市毕郭镇滕家村村民滕先生来说,是惊险的一天。全家人正在热热闹闹过团圆节,不料家中突起火灾。经调查,火灾是冰箱起火导致的。 这场大火让滕先生一家损失不小,厨房的冰箱,卧室内的电视机、VCD、棉被、衣物、衣柜、方桌等物品都不同程度地损坏了。另外,房屋顶棚、墙面及房梁等木质结构也遭到了损害。事后,家人分析可能是由于冰箱质量原因引起的火灾,滕某打了投诉电话,希望消协工作人员能前往该村帮助解决处理。 接到投诉电话后,招远市消协人员前往滕先生家中调查了解此事。查明情况后,工作人员将滕先生家中起火的情况,反馈给电冰箱生产厂家,厂家技术人员也随后赶到了现场。 经过调查了解,双方认为滕先生家中起火是由电冰箱所在部位引发,然而由于电冰箱烧毁严重,无法确定电冰箱起火的具体原因,就难以分清责任。厂方代表称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愿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适当给消费者一些帮助。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难以鉴定的投诉作出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在招远市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受损物品价格在16000元左右,由于火灾滕先生家中的房屋必须进行重新翻修,翻修人工费等支出要19000元,电冰箱生产厂家共计赔偿金额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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