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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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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高忠祥) 宁津县村民张某为泄私愤放火将同村村民的蔬菜大棚烧毁,没想到大棚外遗留的脚印暴露了他的行踪。2月28日,宁津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1年12月份,张某酒后因口角与本村村民刘某发生争执。今年2月15日夜,张某为报私怨,骑车来到刘某位于村东的蔬菜大棚处,用打火机将大棚西边的塑料布点着,然后抱来玉米秸引燃后离开现场。致使刘某的大棚完全被烧毁,4000棵西红柿株苗被冻死。价值鉴定,刘某的农作物大棚损失价值14080元。 2月16日上午,刘某发现自家大棚被烧毁,大棚外有一组脚印,刘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村中各户门前转悠了一圈,发现张某家门前有一组相似的脚印,想起年前曾与张某闹过矛盾,怀疑张某使坏,便去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找到张某,张某承认了自己为泄愤烧刘某大棚的事实。 后经查,张某还因对另一位村民有反感,于2月6日15时左右,将另一村民刘某某房后墙角下的玉米秸、树木和草等杂物点燃,致使玉米秸等杂物被燃尽,消防队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将大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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