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金融办主任吴福华做客市长热线—— |
| 企业融资,要灵活选择融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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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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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28日讯(记者 田卉) 2月28日上午,菏泽市金融办主任吴福华做客市长热线,对菏泽市金融办职能及菏泽市金融业发展情况做了简要介绍,称菏泽市金融办将优化金融环境,助推菏泽速度,促进菏泽金融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吴福华介绍说,近几年,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地区生产总值由2007年的694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475亿元,年均增长14.6%。地方财政收入由42.1亿元增加到111.5亿元,年均增长27.6%,总量在全省前移2个位次,列周边9市第2位。各项存款余额由570亿元增加到1326亿元,贷款余额由444亿元增加到877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3.5%和18.5%。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居省内及周边9市前列。 2007年到2011年,菏泽银行业金融机构由7家增加到10家(包含2家村镇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由15家增加到23家,证券营业部由1家增加到2家,小额贷款公司由零发展到8家,上市公司数量由2家增加到8家。 “目前,交通银行也已确定到菏泽设立分支机构;顺利通过山东省规范整顿的融资性担保机构18家,2011年底又获省金融办批复2家;小额贷款公司申报热情高涨,鄄城、成武、郓城等县正在积极筹备。同时,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完善,菏泽市先后出台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菏泽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有利于金融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环境正在逐步形成”。吴福华说。 对于企业比较关心的融资方式,吴福华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作了重点介绍,并提醒企业根据融资的实际用途和需求,理性分析,在趋利避害的原则下灵活选择融资期限。同时要认真挑选金融机构。可就近选择一家实力强、服务好的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主动与其建立良好关系。使之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看到企业远大前景,愿意支持企业发展。 有问必答 问题一: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答: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至200名发起人。 (三)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六)有必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问题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应该走什么程序? 答:《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县级政府负责本县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级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列入试点对象后,在县级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拟订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县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试点方案报市政府金融办审核,由市政府金融办报省金融办审定。 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凭省金融办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批复文件,依法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还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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