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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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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李宝然 通讯员 张京娟) 为偿还高利贷,拆了东墙补西墙,谁知越借越多无法偿还,想出冒用他人名义借款的办法来抵赖。东港区检察院近日将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80后”的张某与丈夫在日照开了一家物流公司,同时还对外高息借款赚取利息。由于借出去的款没有收回,资金周转困难,张某就想到借高利贷周转周转。可谁知借款收不回,高利贷又到期无法偿还,于是,张某又想到了一个点子,那就是用他人的名义再次借高利贷,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务。 成某在张某的物流公司上班,2011年8月份,张某找到成某,商量用他的名字借高利贷。成某见张某天天开着宝马车,花钱大手大脚,并且张某说很快就会还款,没多想就同意在张某拿过来的单据上签了字,用自己的名义向某公司高息借款70万元。为借款,张某还伪造了一份房产证作为担保。 由于借款只有短短的十几天,到期后张某以该借款是成某借的为由拒不偿还。张某本以为用成某的名义借款,就不会追究到自己的身上,但最终还是露出了破绽。 经东港区检察院调查,张某虽然以成某的名义借款,但成某的银行卡在张某手中,借款全部被张某用于偿还以前欠的高利贷。 “我以为就是签个字呢,哪想到会赖到我的身上。”成某说,当时看到她开宝马车,以为她不差钱,谁知道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过,以后不会再随便签字了。 2月10日,东港区检察院将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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