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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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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2月28日讯(记者 崔维成 通讯员 程玉娇 杨贵莹) 怀疑加油站的加油机计量不准确,23日,薛城区一市民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投诉。质监部门检测发现,该加油站的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我经常在那家加油站加93号汽油,可最近发现车子费油越来越多。”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最近刚买的新车,看到与之前加同样多的油,可跑的距离却比以前少,他怀疑加油站的计量不准确,之后李先生就向薛城区质监分局进行投诉。 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的93号汽油加油机进行执法检查及计量检定,首先确认了该加油机的铅封完好且在有效检定期限内,然后使用100L标准金属计量桶对加油机计量准确与否进行了检测,经过三次测定后,确认该加油机计量误差在±0.06%至±0.13%之间,在国家规定的±0.3%的范围之内,属于计量准确。 计量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汽车燃油箱的标称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安全容量的95%以内,通常为最大容量的85%到90%左右。因此,车辆说明书中的油箱标称容量已考虑燃油热胀冷缩特性,各类汽车标示的油箱额定容量一般比实际容量小约5%甚至到20%,而且还不包含油箱到加油口的那一段油管的容量及发动机到油箱底部一段距离内的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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