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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起非法集资案涉案33亿元
已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公安部门将开通微博通报案情
  • 2012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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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29日讯(记者 杜洪雷) 自开始深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公安机关目前共立非法集资案件87起,涉案金额33亿元;破案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8名,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近期,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将开通微博,及时通报侦查案情。
  2011年12月以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统一组织指挥,青岛、淄博、潍坊、聊城等地公安机关分别对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刘迪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刘迪等20余名涉案人员被抓获。济南市公安局对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组成强有力专案组,追逃、追赃、取证等各项侦查工作正在全面有效推进。
  据经侦总队朱晨曦政委介绍,今年3月1日起至8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集中行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在此期间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期,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将开通微博,及时通报侦查案情。
  目前,新的非法集资手法不断出现,犯罪分子依托合法注册的公司、企业,以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委托理财等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经营投资、商品销售、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消费返利、黄金期货交易等形式非法集资等手法纷纷涌现。据经侦总队朱晨曦政委介绍,“不管形式如何变换,非法集资活动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点不会变。”
□案件链接
  ●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现查明,刘迪等人自2007年以来,以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多家公司为平台,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公司上市及投资石化、商城等项目为名,在省内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德州、聊城等地设立分公司或委托代理人,以3%-9%或以上的月息(分红)为诱饵,面向社会大肆吸收公众资金累计数额达数十亿元。
  ●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自2010年8月以来,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新国等人以该公司名义,以与银行合作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需要保证金为由,以2.5%-4%的月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近10亿元。徐新国、徐国营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目前公安机关已组成强有力专案组,全力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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