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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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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滕兆来) 夏津县南城镇的村民肖某骑电动三轮车外出时,被一辆货车撞伤,肇事车主当场逃逸,肖某只记得肇事车车厢上画有“大菠萝”,就是这条线索,让肇事车主现了原形。 2月29日上午10时许,夏津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宋香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厢式货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厢式货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接警后,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提取了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玻璃碎片及漆皮。据三轮车驾驶人肖某回忆,当时自己正由西向东行驶,前方有一辆大货车也在同向行驶,突然有一辆厢式货车从后面冲过来,从大货车右侧超车时将自己连人带车撞到了路基旁边。因事发突然,自己没能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只记得厢式货车的车厢后面画有两个“大菠萝”。 根据此线索,民警判断肇事车辆可能是为各乡镇商店送货的货车,车主应是水果批发商。办案民警又调取了县际公路的监控资料,发现在事发时间段没有厢式货车出入本县,从而判定该肇事车是本县车辆。 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车辆的特点对事发路段周围的商店逐家排查,排查中,民警了解到,一位店主表示在事发时间有个水果批发商曾驾驶厢式货车来送货。民警随即找到该水果批发商,并对其厢式货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受损情况与车祸现场遗留物相符,该车主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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