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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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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3月4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陈冲) 酒后驾驶被查处不吸取教训,时隔两个多月后心存侥幸再次酒驾,又被交警逮个正着。2月28日,金乡交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一男子驾驶证正处于被暂扣期间,依然饮酒驾车。最终,该男子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2月28日下午15时许,金乡交警在县城经济园路口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蓝色奇瑞轿车跌跌撞撞地驶来,当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警时,车辆速度明显放慢,并企图调转车头。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1.5mg/100ml,属酒后驾驶。 通过网上查询,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胡某已经不是首次酒驾了,去年12月18日,他就曾因酒驾被查获,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胆大”的胡某并没有吸取教训,当日中午与同事一起吃加班饭时,忍不住又喝了不少白酒,之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胡某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同时,将相关材料报经济宁市交警支队审批后,对其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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