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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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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鄄城3月4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李颖 张翠华) 传达信息、收发信件报刊的传达室,被称为部门机关的“传话筒”。传达室竟然做起“兼职”,卖起食品。近日,根据群众举报,鄄城县工商局依法对该食品经营点进行取缔。 2月28日,鄄城县工商局接到市民举报某乡镇小学传达室变身为小卖部,堂而皇之干起兼职。工商执法人员来到举报地点,发现是一所乡镇小学,学校大门东旁有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屋,屋门右侧的标牌上清晰地写着“传达室”。 工商执法人员进入传达室看到,传达室屋内靠南墙有两个简易的货架,上面凌乱地摆满了各种小食品和一些学习用品,且经营的小食品大多是辣肠、辣片、膨化食品、染色食品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一些学生陆续地进入传达室买零食。 经过调查了解,当事人并没有办理合法证照,也没建立进货台帐,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将该食品经营点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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