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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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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3月4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张慧帆 车玲) 入室盗窃后,竟发短信敲诈勒索失主,近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了判决。 2011年9月1日凌晨3点左右,王某在一小区内,爬窗入室,盗窃刘某银行卡及单据、现金等物品。 离开现场后,王某竟贼心不满,多次发手机短信敲诈失主刘某,要刘某用20000元换取银行卡和单据等物品。双方通过短信多次交涉后商定为2000元,但由于刘某不放心,没有汇款。公安机关很快将王某抓获,王某主动坦白了他的部分罪行。 近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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