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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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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的消费者在分店办了预付消费卡,没过多久分店关了门,办卡的会员被要求去很远的分店继续消费,退钱是不可能的; 2.有的店员以打折的名义吸引消费者办预付卡,但当消费者拿到卡时,才发现填写的申请表背面写有“若退卡则之前消费均需折算成原价。 3.有的消费机构要求每次充值额至少要等于办理费的一半,否则会员系统不会受理。退卡要赔一大笔钱。 4.办卡时店家可能会免费送一些产品,但是当退卡时,店方要求消费者返还赠品,不能返还从余额中扣除。 5.不少消费机构还惯用免费体验招数吸引消费者办卡,多分两种:一种是以免费体验为诱饵,让消费者先尝甜头,随后力促消费者办卡消费;另一种是打着“免费体验”的幌子,而产品则由消费者买单。 6.为促使消费者办卡消费,一些消费机构,在店堂广告、橱窗招贴中打出“名店”、“名师”、“名品”的招牌,推出“特惠”、“赠品”等促销措施,宣传“速成”、“速效”等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
●本报提醒● 消费者在办理各种预付消费卡时,一定要看清内容问清细节,选择那些成立时间较长、信誉度较高的美容院及健身中心,不要忘记索取发票及书面形式的服务项目约定;办卡有效期不宜太长;一旦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应尽早通过消协或者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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