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踪报道崮云湖街道办就本报报道做出回应 |
| 会帮业主摸清楼盘情况 |
| |
- 2012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赵伟 实习生 王永军) 3月5日,本报以《盖个章,跑20多趟没办下来》为题,对长清区常春藤小区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进行了报道。6日,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就本报报道做出回应,将帮助业主协调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摸清楼盘所售面积和户数。 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回应称,街道办事处对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支持的。去年,有关业主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由于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由镇设办没几年,街道辖区居民还是以村居组织管理为主,第一次接触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相关业务不是很熟悉。为此,街道相关部门专门到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咨询有关知识。为了让业主得到专业的指导,还把业主们介绍到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由专业人员现场解答问题。 因为是第一次做这项工作,街道办事处很慎重,又专门请教了街道的法律顾问。“根据《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六条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现在小区1827户,要超过914户同意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而现在同意的才有300多户,达不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规定向钟良做出了解释,但他没有接受,街道办事处根据此规定,没有为他以后的材料盖章。 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钟良等业户之前没向他们提出过协调物业和开发商的事情,下一步,街道办事处将积极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搞好协调服务。如果以后业主需要,街道办事处将帮助业主协调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摸清楼盘所售面积和户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