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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兼“村官”,更保一方平安
济宁公安开展规范民警进村居“春风行动”
  • 2012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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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3月6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英芯茳) 6日上午,济宁市公安局召开规范民警进村居创满意“春风行动”会议,动员全市公安民警到村居兼任职务,提高村居治安防范能力。
  本次会议上,济宁市公安部门公布了《民警联系村居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联系村居工作。
  联村民警指导社会防范的工作主要包括:规范完善治保会、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完善物防、技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出租房屋、危险物品加强治安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及时向群众通报可能危及辖区安全的警情动态,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减少和控制可防性案件发生。
  根据《规范》要求,从市公安局局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直到各基层科所队长和一线民警,每人联系一至两个村居,确保全市每一个村居都有民警联系。原则上要求,联村民警兼任村居党组织副书记或者主任助理,每月至少2天到村居工作,深入走访群众,每季度组织一次“警民恳谈会”等警民互动活动。
  “全市公安民警将深入推进以‘联村居、访民意、亮窗口、保民安、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争创人民满意‘春风行动’,号召全市公安机关走进群众,联系村居,将把平安和谐的春风吹进每一个乡村和社区,真正实现惠及百姓。”济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赵长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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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百名警察率先入村

  2010年11月16日下午,金乡县公安局举行“百警联村”惠民工程启动仪式,100名民警即日起进驻该县100个相对落后的村庄,任职村党支部副书记,承担起农村的社会综合治安及部分村级公共事务管理职责,任期一年。
  民警入村后,承担一部分村级公共事务管理职责,获知村级建设管理中可能引发的不安定因素、治安问题。同时,警民协作机制得以进一步深化,警民合作的范围得以进一步扩大。打破了原来民警单打独斗的局面,能够获取到常规途径难以掌握的重要信息。
  民警发挥村居干部的身份优势,使警务工作直接进户、到人,在同时开展村级事务管理和警务管理过程中,既节约了警力资源,又确保了工作效果,切实提高警务工作的效能。
   本报记者 姬生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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