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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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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6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胡顺程)一男子王某被同事殴打,遂纠集自己的同学去报复,将同事殴打成轻伤,最终被刑事拘留。 2月4日晚6时许,在虎山镇一建材厂打工的王某买了两瓶啤酒,和其做保安的同事赵某某在公司保安室里喝酒。席间,王某提出要偷走建材厂的一个水泵,但被赵某某阻止。之后两人又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赵某某将王某摁在保安室打了一顿,最后在王某的哀求下,赵某某才放他离开保安室。 王某离开后给自己的同学赵某和张某打电话,让两人帮他一起报复赵某。 “当时王某他们三个人拿着两根棍子,赵某某一看事不好,赶紧抄起手边的铁锹朝三个人打去,但赵某某身单力薄打不过三个青年,脑袋被打得流了很多血。”虎山派出所民警介绍说,赵某某见打不过对方,扔了铁锹就往南跑,但跑到村南边的河边被王某三人追上又被打了一顿,直到他求饶,王某三人才离去。 经鉴定,赵某某头顶、右肩、左肘多处受伤,已构成轻伤。3月6日,岚山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王某、赵某刑事拘留,赵某某因先下手打人被行政拘留五天,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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