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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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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夏天,由于天气炎热,我和老伴退休在家,很想买一台热水器给自己冲凉。因为我们是靠退休金生活的,家里购置大件物品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买的。我跑了3家商场,在最后一家商场看到一种品牌热水器标的是“特价”,它的容量与其他品牌的热水器一样,但价格明显的便宜几十元,我决定就买它。两名营业员见我有心买,便热情地给我介绍,其实我早已选定了一款40L的热水器。我把钱付过后,营业员把发票和提货单交到我手上,说“大爷,你回家等着吧!下午4:30送货到你家,有人来免费安装,保证不耽误你晚上洗澡。” 等我顶着烈日回到家不久,安装工人来了,他打开包装箱取出热水器,然后又拿出一个冷热进水控制阀和喷淋器说这是随机配件,其他安装的材料如冷热进水管及接头都是要收材料费的我说,“买热水器时营业员说免费安装,没讲收费,再说,热水器你不给材料,怎么能保证洗澡啊?”年轻的安装工回答:“我只负责安装,材料费是上面规定要收的。”我打电话到商场,他们也说:“我们说是‘免费安装’。”这时我别无选择,只好让他装了,等装好后一算要付80多元的材料费,我只好付钱。 我觉得买这台热水器似乎是被商家“涮”了一回,他们打着“特价”招牌,然后再收取“安装费”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只是变换着手法来欺骗消费者罢了。我对他们的做法非常不满,我想我们国家法制那么健全,为什么不用法来保护自己呢?于是我去了我们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如实汇报了自己被“特价”忽悠的遭遇,并请求给帮助解决。第五天,在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退回了多付的80多元的材料费。 当事人:顾伟 记者 冯砚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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