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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业主私自搭建玻璃房
城管多次找到小区,相关业主避检查“玩失踪”
  • 2012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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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元顶层西户搭建了玻璃房。
  近日,滕州市新兴南区续建小区西区的居民在小区内,讨论该小区5号楼2单元和3单元顶层私自搭建玻璃房的事情,到现在当事人不仅不提供任何材料,还逃避执法部门的调查。居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处理,严厉打击小区内乱搭乱建的行为。

两个单元顶层,私建玻璃房
  3月6日,在市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滕州市新兴南区续建小区西区5号楼居民楼下,记者注意到,该楼2单元和3单元顶层西户分别搭建起了玻璃房屋,为铝合金结构。居民介绍,该小区所有的房屋都是6层,但5号楼2单元和3单元的结构与其他单元不一样,建设时顶层建有退层,面积约10平方米,在建成之初,开发商预留了一扇门与顶层住户房间相通。
  “2010年夏季,3单元的顶层西住户搭建了玻璃房屋,与所在居民楼层配齐。”6号楼居民介绍,当时大家都没有在意,可是2011年末,2单元顶层西户也采取了同样的方式,准备搭建铝合金结构的玻璃房,这引起了居民的反对。“虽然面积不大,但毕竟没有在规划之中,他们私自搭建玻璃房,影响了其他居民的安全以及相关利益。”
  居民说,不论私自搭建房屋的住户是如何考虑的,违反规定就该制止。
物业曾断电,阻止业主施工
  “去年年底,施工人员不顾大家的劝说强行施工。最初还是在白天,后来转到晚上偷偷施工。”小区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公司虽然制止,但没效果。
  对于私自搭建玻璃房这件事情,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搭建之初,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劝说施工人员停止施工无效,只有采取断电的方式阻止继续施工。“我们知道,断电不是最终的目的,但这也没有阻挡他们的违规行为。施工人员从邻居家接通电源,继续强行施工。”
  在施工人员强行施工初期以及强行搭建期间,滕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阻止。2011年12月18日,执法人员向户主下达了《责令提供有关许可手续通知书》,责令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新搭建玻璃板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户主至今没有提供任何证件。

逃避检查,当事人“玩失踪”
  记者试图联系当事人,但因他不在家未联系到。“户主不经常在家,我们想联系都联系不到。”该小区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施工人员搭建玻璃房期间,物业公司和执法人员多次到该住户家中了解情况,但户主避而不见。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元旦前,执法人员在多次联系户主未果的前提下,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但没有任何停止的迹象。随后,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和小区居民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到户主所在单位多次寻找当事人,但都没有找到。
  “不论白天和晚上,去家中找户主,敲门没人开。到所在公司找他,公司人员告知出差在外。”滕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当事人没有递交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执法人员不能进行违规强制拆除。即使需要拆除,由于搭建的玻璃房位于顶层的退房,进入玻璃房需要经过住户的房门,可按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没有强行进入居民住宅的权利,当事人故意躲避调查,给执法工作带来了难度。针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将继续寻找当事人,并做好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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