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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超10%停止用地审批
2012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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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3月7日讯(记者 刘守善 通讯员 陈洪涛) 济宁市今年启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将根据检查结果,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仍超过10%的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实施问责,并停止用地审批。
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批地处理,补办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行政处罚按法规规定最高限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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