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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完合同,新车就被卖
商家退还5000元订金
  • 2012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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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7日讯(通讯员 王军 记者 曹思扬) 刚交完5000元订金并签完购车合同,约定第二天来提车,商家却把该车卖掉,并拒绝退订金。经市南工商部门调解,6日,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5000元订金。
  2月28日,市民孙先生在位于银川西路的青岛福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相中了一款Jeep牧马人越野车,孙先生打算购买全价为54万的样品车,交了5000元订金后,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合同中约定第二天交完全款后即可提车。2月29日,孙先生带着全款来到车行提车,但商家却称样品车刚被卖掉,给孙先生两种选择,一是等新车到货,或是从别的分店调一辆车来。刚签完购车合同车就被卖掉,对商家不守信用的行为,孙先生很气愤,要求退订金,但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孙先生将其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
  工商人员指出,双方已签订了购车合同,5000元订金属于预付款,商家应该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现商家擅自将样品车卖掉,违约在先,应无条件退还孙先生的订金。
  经调解,6日,商家同意退还孙先生5000元订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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