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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与我保持200米距离!” |
| 遭遇家暴女性今起可申请“禁止令”,对施暴者进行限制 | |
- 2012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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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晓闻 姜萌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申请法律保护了。7日,市中院发布《关于婚姻家庭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令”的意见》,3月1日起,家暴受害者可申请“禁止令”,限制施暴者行动。“禁止令”不仅适用于正在打家庭纠纷官司的女性,认为有家暴可能的女性也可申请,申请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妇联>> 妇女维权电话,两成由于家暴 “最近老公经常打我,已经五六次了,我该不该提出分手?”7日上午9点刚过,青岛市妇联莲姐调解工作室就接到了一名23岁女子的来电。 据热线咨询师来玉杰介绍,工作室接到的妇女投诉电话中,有关家庭暴力的占到两成左右,仅次于财产纠纷类投诉。“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能调解的尽量调解,如果打人的一方能改过,还是可以原谅的。”来玉杰说。 根据青岛市妇联近年来的统计,家庭暴力案件约占信访总数的20%,大多是由男方婚外情、赌博、酗酒引起的。青岛市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孙红丽曾经接到一名女子的求助,这名女子的丈夫有外遇,每当女子猜疑时都会被丈夫痛打,她丈夫威胁称,如果她想离婚,就杀她全家。多重威胁之下,这名女子只好放弃离婚诉讼。“这些女性非常无奈,她们十分需要法律对人身安全、包括财产安全的保护。”孙红丽说。 法院>> 情节严重者,可“驱逐”施暴者 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3月1日起家暴受害者可申请家暴“禁止令”了。“禁止令”的适用范围很广,不仅包括婚姻、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案件和继承案件,还包括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纠纷案件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自诉案件。“禁止令”不仅保护置身于家庭暴力现时危险的女性,还可以保护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女性。 据介绍,“禁止令”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禁止殴打、威胁妻子或妻子的家庭成员;禁止跟踪妻子,或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骚扰;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丈夫暂时搬出双方共同居住的住所;禁止丈夫在距离妻子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场所的200米范围内活动;禁止丈夫对未成年子女行使监护权或探视权;禁止丈夫对妻子居住的房屋及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进行处分。另外,丈夫必须支付妻子及其抚养的家庭成员生活费、医疗费或其他必要费用。 感觉遭到丈夫家暴的女性可直接向法院提供证据申请禁止令。但因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女性,可通过近亲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联等可以代为申请。法院受理禁止令申请后,将在7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辖区内的派出所、居(村)委会协助执行。 法官>> 申请“禁止令”,要保留好证据 山东龙旭律师事务所的章丽新律师介绍,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最棘手的是受害人拿不出证据。“有些女子遭受的家庭暴力可能不那么严重,构不成轻伤,被打部位的红肿也很快就消失了,报警的话110也未必会出警,这就很难处理。”章丽新说,在她接触过的婚姻家庭案件咨询中,这样的情况占到两三成左右,被打者伤情虽不严重,情感上的创伤却难以愈合。 根据规定,受害人向法院申请“禁止令”时,应提供证据证明受害人或其家庭成员置身于家庭暴力现时危险或可能存在家庭暴力危险。青岛市中院民五庭副庭长姜蓉介绍,受害人提交的证据可以是伤情照片、医院病历、报警(出警)记录、证人证言、书面证据、视听资料、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等。“禁止令可以起到对家暴预防的作用,只要发现家中有家暴行为的迹象,就可以收集威胁短信等证据,向法院申请紧急禁止令。法院将在7日之内做出判定并下发禁止令,紧急禁止令有效期为15天,如果申请人在这15天之内不对施暴者提起诉讼,那么15天之后禁止令将自动失效。”姜蓉强调,正在遭遇或可能遭遇家暴时,受害人一定要加强维权意识,注意保留证据。 禁止令时效有长有短 申请禁止令不需缴费 禁止令分为紧急禁止令和长期禁止令。紧急禁止令有效期为15天,长期禁止令有效期为3个月至6个月。情况特殊的案件,经批准,最长期限可延至判决生效之日。 若丈夫在禁止令有效期间违反禁止令,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对违规者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拘留。构成犯罪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由法院或居委会告知女性提起刑事自诉。若丈夫经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法院可加重处罚,包括追究其拒不履行裁定(判决)罪。另外,女性申请禁止令不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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