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代表、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亮: |
| 应尽快制定慈善事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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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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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法亮在征集其他代表的联名。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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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8日讯(特派记者 赵文竹) 8日下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山东团第一小组讨论的现场,原本并不属于这个组的全国人大代表、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亮,拿着一份厚厚的材料和一张表格,逐个递给在座代表,希望他们能够联名支持他牵头的一个议案。 “主要是关于一些法律的修订和新法律的立法。”王法亮说,《拍卖法》、《行政诉讼法》和《仲裁法》等一些法律制定时间比较早,应该根据现实的情况作出调整和修订,为修订方案,他咨询了大量法律界人士。 王法亮还建议,慈善事业应尽快立法。“我大概是从去年夏天开始考虑慈善立法的事,主要是去年的许多事件都反映出老百姓对现在慈善的不信任。”王法亮认为,这主要跟现在慈善透明度不够、慈善监督方面缺乏法律依据有关,因此他提出这个议案。“现在写了十几页,上万字,当然还只是个草稿,真正立法还需要专业的人士来,主要还是希望能尽快实现慈善立法。”王法亮说,他现在已经争取到20多个代表的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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