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十大典型投诉案例(10) |
| 快递丢电脑只赔了200元 |
| 消协提醒:寄递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 | |
- 2012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近日,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对外发布了2011年十大典型投诉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谨慎消费。本报将陆续刊发这十大投诉案例,为您揭开身边各种潜规则,帮助您发现消费中的各种猫腻,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消费。 本报3月8日讯(通讯员 姜黎明 王健 记者 秦雪丽) 蓬莱市民蔡女士将一台价值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通过快递公司发往上海,然而递送过程中包装破损,造成笔记本损坏。蔡女士要求快递公司按原价赔偿,但快递公司却以物品没有保价为由,只答应按照运费的3倍赔付100元钱。 对此,快递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员称,快递前提醒过消费者是否进行保价,但对方称没有必要。“我们的快递详情单上写得很清楚,没有保价的物品,我们只能按照运费的3倍进行赔付。” 而蔡女士则认为,既然快递公司已经收取了运费,就有义务将递送的物品安全无误地送到收件人手中。中途发生意外,无论是否保价,都应该全额赔付。 双方协商不成,蔡女士便来到蓬莱市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取证,证实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消协认为:目前快件遗失、损毁、内件短少,发生纠纷时主要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这部法律缺乏相关司法解释,尚不完善。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寄递贵重物品时最好与快递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货物价值及赔偿额度并予以保价,以免出现货损时缺乏依据。 由于蔡女士没有保价,经消协调解,快递公司最终赔付给她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