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聊城3月8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胡海涛) 旅游局监管部门8日表示,市民如发现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可致电0635-5088806举报,市旅游局将迅速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据介绍,城区个别餐馆、酒店最近仍加工制作河豚鱼,为预防中毒事件发生,市旅游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餐馆酒店加工河豚鱼。 河豚鱼为有毒鱼类,误食中毒后危害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春季是河豚鱼产卵期,这个季节河豚鱼毒性最强,也是人们误食河豚鱼中毒的高发期。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组成突击队,严查供应、食用河豚鱼。同时,提醒市民不要购买、食用不明鱼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