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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推20条护航企业攀高地
菏泽公安向社会公布经济犯罪举报电话
  • 2012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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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8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刘少省) 7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经侦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局出台了严厉打击侵企犯罪、建立联系企业长效机制、防范侵企经济犯罪等20项服务措施,并向全社会公开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
  在本次会议上,市公安经侦部门围绕“打造科学发展高地,公安经侦怎么办”展开了讨论。为了突出经侦部门的主力作用,菏泽市公安局出台了20项服务措施,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以企业满意为标准,加强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考评。
  出台的20条服务措施主要围绕打击涉众型犯罪、侵企犯罪及为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服务建立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等。措施中要求经侦部门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协作,全方位提高打击效能。
  为方便企业及群众报警,市县经侦部门还开通“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固定专人值守,24小时受理电话报警随时接待来人报案,及时处理网络报案和群众来信。此外,还要依托“菏泽公安民生服务在线”、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和信访部门,搭建警企QQ交流平台,及时受理企业和群众报案求助。
  同时,为保证措施的实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设立专门机构,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及时反馈督查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发现公安经侦部门及其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向市公安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530—3332105)。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并将查办情况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全市公安经侦部门 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
  市局经侦支队:3332097
牡丹区:3332955
曹县:3333365
单县:3333987
成武:3333735
巨野:3334146
郓城:3334369
鄄城:3334664
定陶:3333568
东明:3334823
开发区:333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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