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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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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晓闻 近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在工商部门的鼓励和媒体的号召之下,消费者的投诉意见和抱怨声开始一浪高过一浪。食品消费缺斤短两,杂牌商品冒充名牌以次充好,房产家装消费遭遇黑心商家……产品质量和服务难以尽如人意,消费者的权益何时能够切实得到保障? 去年的达芬奇“造假门”、味千拉面“骨汤门”等事件一波接着一波,随着一个又一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谎言被揭穿,大家不禁要问,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维护?与企业生存息息相关的信用为何如此不堪一击?我们该如何重构社会的信用体系? 除了产品质量问题外,给消费者造成伤害的还有企业诚信的缺失。有专家指出,国内企业信用下降是客观存在的,商家“捞一把就走”的心态仍然普遍存在,市面上大量的假烟假酒就能说明问题。而国内尚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使一些不良商家有空子可钻,更是打假难、消费者维权难的原因之一。 要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明白维权,不妨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例如加大对不诚信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等等。同时,奖优罚劣,对信用度高的企业给予适度表彰,树立商业典范。信用体系的重构虽然任重道远,但有益的探索和改良措施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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