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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区提前9天停止供暖 |
| 用户要求账目公开并退还剩余取暖费 | |
- 2012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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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枣庄市供暖的最后一天,可是枣庄市市中区静馨园小区的居民家中却早在2月29日就停止了供暖,居民对此很不理解。小区居民表示,开发商应该把取暖费账目公开,把剩余的取暖费退还。
缴一样的费用,却少供暖20天 3月8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市中区龙头西路的静馨园小区。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的暖气费用是按照19.2元/平方米收取的,但是令居民们不解的是,小区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供暖,到2012年2月29日中午停止供暖,总共只供了90余天。“别的小区是去年11月20日开始供暖到今年3月9日结束。为什么我们比别的小区少供暖20天?”王先生说。 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供暖费用是由开发商代收的。在小区每个楼梯口都贴有一张收取暖气费的通知,落款为枣庄高新区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暖公司称,没缩短供暖时间 针对小区居民所说的情况,3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了给静馨园小区供暖的枣庄市源承热力有限公司。源承热力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范守良告诉记者,静馨园小区是按照供热计量进行的收费,每吨水蒸气是145元,供热公司并不直接向居民收费,2012年供暖的费用是由小区开发商代收之后,再转交给供热公司。 随后,范守良向记者展示了2012年静馨园小区供暖费的统计表。交费统计表上显示,静馨园小区一共交了四次费用,分别为2.5万元、3万元、3万元和1.5万元,总计10万元整。而小区冬季所用热计量总共需要101340.5元,还欠供热公司1340.5元。 范守良告诉记者,源承热力公司一直都是供暖90天,但是公司根据热计量收费,所以并不存在缩短供暖时间的情况。 开发商拒绝透露所收金额 对于供热公司的答复,居民表示供热公司所收的费用与自己所缴的费用存在差额。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由于今年开放商要给居民办理房产证,而开发商要求需要有缴纳暖气费的银行凭证才能办理,所以基本上每户都缴了暖气费。“最高的将近2000元,最低的也近1800元,就算按每户1800元算,小区一共80户左右居民,这样算下来,他们一共收了14万多,可热力公司只收了10万多点,那剩下的钱哪去了?”小区居民王先生说,“开发商应该把取暖账目公开,如有剩余应该退还我们。” 针对小区居民所说的情况,8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代收费用的开发商。一位负责和热力公司联系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会计称,小区所收的费用不是不方便说,而是记者不需要知道,所收取的金额也不是记者所应该关心的。
今日24时 供暖结束 本报枣庄3月8日讯(记者 李淼) 8日,记者从枣庄市热力公司了解到,9日24时,2011年到2012年度冬季供暖正式结束,本年度供暖总共111天。 记者了解到,本年度供暖从2011年11月20日开始,到2012年3月9日结束,共计110天。由于今年是闰年,所以总共供暖111天。 为了帮助市民解决供暖问题,本报开通了8881030的供暖热线。热线开通后,接到了很多关于供暖方面的投诉,本报深入调查采访,帮市民解决了很多供暖方面的难题。 枣庄市热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徐未民告诉记者,供暖结束后,热力公司从换热站开始就将暖气内所有的水放掉,市民需要将暖气片和管道等进行清洗。此外,用户最好不要私自拆卸供暖设施。供暖结束后,老人孩子要注意保暖。每年供暖季最怕冷的都是老人和孩子,正式停暖后一段时间内室外温度会有反复,因此家里有老人和孩子的住户应注意做好保暖措施。当室内温度低于16℃时,可采用空调等辅助供暖设施保障室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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