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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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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9日讯(特派记者 吉祥 马绍栋) 今年2月济南酒驾新政出台,追责同饮不劝阻者引发关注。9日,政协委员施杰表示,若要真正改变酒文化、遏制酒驾,应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追究劝酒者的责任。 施杰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同桌喝酒的人需劝阻,而行政通告对当事人有一定影响,使用时需要慎重。他建议,可让同桌劝酒的人承担一定的酒驾责任。这一做法遇到的障碍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进行更具体的司法解释,如果包括劝酒,法律依据就有了。”施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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