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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10斤酒 一称少了1斤半
工商帮忙协调,商家道歉并退款
  • 2012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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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1日讯(通讯员 于绍飞 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 白利倩) 3月7日上午,家住福山区上夼村的张先生,去福山一家小散装酒经营店买了10斤散装白酒,回家一称发现少了一斤半,找商家理论,商家却说张先生故意刁难。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最终赔礼道歉并退还张先生的购物款。
  7日,张先生提着大塑料桶到福山一家小散装酒经营店购买散装白酒,回家泡药酒喝。他以11元一斤的价格买了10斤,正好是两个月的药酒量。 
  可张先生回到家,仔细掂量塑料桶,凭借数十年喝散酒的经验,他觉得买来的散酒斤两有问题。找来电子秤一称,张先生发现这酒刚刚8斤6两,差不多少了一斤半。心有不甘的张先生去商店找商家理论,不料商家答复说,“是他自己倒出来一些然后故意来刁难。”而且不承认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无奈之下,张先生向福山工商分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福山工商分局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情况核查,经过双方当事人对照查看,并检验了经营商称量散酒的电子秤,发现该电子秤严重不合格,每次称重都比正常情况少一斤多,执法人员确定张先生所诉的情况属实。
  福山工商分局根据市场诚信原则,当场对商店的电子秤处以没收,并对其进行严重警告,责令其整顿。最终商家诚恳地向张先生赔礼道歉,并退还本次购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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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一:通过中介公司找工作,之前中介公司说明了工作谈不成就退回80元中介费,没多做任何解释。看了工作后,本人不满意,可是中介不退钱,说是由于对方同意工作,而你本人不同意工作为由不退钱,请问中介这种规定是否合法? 
  消协:如果你们之前已经说好,工作谈不成就退还中介费,那就说明你们已经有约定。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他们退还中介费用,协调不成可以进行投诉。 
  市民二:我们这附近的市场上,水果价格比外面的便宜,但总是缺斤短两,这样的商家算不算欺骗消费者?
  工商:价格是商家根据市场的行情制定的,但是缺斤短两严重违反了市场的诚信原则,这样做不合法,而且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本报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 白利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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