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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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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华 在给人们购物提供方便的同时,网络购物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有委屈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去申诉,还自己一个公道,在网络购物的世界里,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3·15”,让网络消费者有地方申诉呢? “3·15”越来越近了,媒体上关于消费者维权的稿子也一天比一天多。各行各业,形形色色,近日笔者在《齐鲁晚报》看到一则消息,说潍坊一女士淘宝购物两次遇瑕疵品,但要求卖家退还邮费时,卖家竟要挟索要“全五星”的好评。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些基于网络的生产和销售方式也应运而生。其中,以淘宝等为代表的网络购物形式,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当中。 应该说,网络购物丰富了我们的购物形式,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让人们不出家门,即可在网上方便的选择商品,速度快、效率高,而且商品信息量大,便于挑选比较。同时,网购商品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也满足了一些人喜欢物美价廉商品的需求。因此,网络购物适应时代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它的出现也是大势所趋。 不过,在给人们购物提供方便的同时,网络购物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由于买卖双方是通过网络平台交易,互相不见面,商品也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客户手中。因此,比起现场购物来,网络购物也就少了双方进一步了解的机会,商品是否有质量问题,也只能等收到商品之后才能知道。没问题还好,如果商品有问题,少不了又是一通麻烦,很容易引起纠纷。而且,因为实在虚拟的世界里进行交易,一些有心计的商家,也通过各种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提高自己的诚信值和好评数,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有委屈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去申诉,还自己一个公道,特别是在“3·15”这一天,众多有话要说的消费者更是像过节一样。那么,在网络购物的世界里,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3·15”,让网络消费者有地方申诉呢?期待网络管理能够进一步完善,也能有自己的网络消费者协会,监督和规范网络商家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使网络购物能够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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