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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行动”明天启动
用工单位须和农民工签合同
  •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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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牟永来) 13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3月15日至5月底,德州市人社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暖行动”,督导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据介绍,《德州市2012年春暖行动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春暖行动”将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推动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力争小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提高乡镇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提升劳动合同履行质量。
  3月15日,“春暖行动”启动后,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将深入各类大量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居民服务业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开展劳动用工排查,指导企业在招用农民工一个月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用工登记台账,推广劳动合同文本。
  “农民工已成为德州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保障他们的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展德明说,“我们将强化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大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借助‘春暖行动’,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督导用工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这是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范鑫介绍说,“企业要按照要求,建立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的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据介绍,为配合“春暖行动”的开展,各级人社部门将开展农民工用工专项监察活动,对一些问题严重、投诉和争议较多的用人单位重点监察,责令整改,对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社会影响大的用人单位集中力量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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