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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盾闪耀著华章 |
| ——莒县工商局服务经济社会提速增效发展纪实聂秀兴魏代峰 | |
- 2012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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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田间调研农业生产 |  | ▲喜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贡献奖 |  | ▲检查食品市场 |  |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守亮指导工商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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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经济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两大工作职能:整顿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切实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莒县工商局辩证处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投资、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为主线,以加强“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三力建设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大战略”扎实开展工作,坚持提速增效,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2011年度全县行评工作和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中,县工商局分别荣获执法部门第一名和获双重管理部门第一名;在今年2月8日召开的全县奖惩兑现大会上,县工商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文明行业”等十多项荣誉。2011年度县工商局被山东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目前,莒县工商局为省级文明单位。 商标,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一个地方的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商标越多,越能见证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打造莒县品牌经济,壮大商标实力,莒县工商局以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为总抓手,深入推动农、工品牌的强势发展。截至目前,莒县共拥有注册商标1108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11件、涉农商标20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商标拥有总量位居全市第一。 打造品牌农业 为“莒县三珍”镀金 莒县有三珍:大姜、丹参、绿芦笋。在民谣中素有“冬吃萝卜夏吃姜,不劳医生开药方”、“生芦笋,熟芦笋,吃了防癌又强身”、“人参党参花旗参,不如莒县丹参一根根”。莒县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姜之乡”、“丹参之乡”、“绿芦笋之乡”。可翻开莒县农业品牌发展的历史令人怅然若失,如此特产“三件宝”在市场竟没有自己的名字——商标,没名没姓,就算质量再好又怎么能名传千里、扬誉天下呢?心动不如行动。县工商局的负责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在经过详尽地实地调研、可行性分析等大量工作后,他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并自我请缨,担负起了为莒县大姜、丹参、绿芦笋这“莒县三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的牵头工作。一份汗水一份艰辛,有努力就有收获。在县工商局领导们的积极协调沟通、帮助提交材料、及时推动申请进度等不懈努力下,“莒县三珍”的“名字工程”进展顺利:2010年11月28日,“莒县大姜”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3月21日,“莒县绿芦笋”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10月21日,“莒县丹参”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个个金光闪闪的“金字招牌”,一顶顶可遇不可求的“国”字帽,接二连三,成功频频,先后戴到了莒县大姜、莒县绿芦笋、莒县丹参身上,使“莒县三珍”拥有了正式的“身份证”,为全县农业经济做大做强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打假除劣 维护市场和谐稳定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莒县工商局紧紧围绕民生抓监管,抓住关键确保市场安全。 莒县工商局准确把握时机,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市场监管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假冒伪劣,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重点抓好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建筑钢材、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商品质量以及服装、手机、成品油、烟花爆竹等市场的监管,实现了对重点商品从市场准入、交易到退市的全程跟踪管理。一年来,县工商局共检查各类经营户4600余户,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071起。其中,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80户,抽检农资样品378个,立案查处农资案件58起。通过农资市场监管,上市化肥由2008年合格率42%到现在的96%以上;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起,商标侵权案件13起,广告违法案件19起,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8起,销售不合格液化气案件6起,有效地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了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 抓食品安全监管保民安,营造良好的安全消费环境。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五个方面、八种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了“局党组成员包片、科室包所、所长包点、片区人员包户”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创新推出了“食品安全监管QQ群”,在校园内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召开食品安全主题班会,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队,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城区、各乡镇驻地,沿街沿路、学校周边为整治重点部位,实行“以批控零”,以食品批发业户、现场制售的食品小作坊为重点行业,组成专项整治队伍,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县食品消费环境得以根本改善。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执法车辆800余台次,发放食品宣传明白纸1万余张,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463个,共依法没收假冒伪劣食品2380包(袋)、假冒啤酒2100瓶、假冒名牌白酒130瓶。先后组织开展食品专项监测8次,抽样56批次,立案处罚32起,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业户28户。 关注民生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进一步关注民生,健全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以高水平维权夯实群众信赖和支持的根基,努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参与、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在消保维权工作中重点做好更新维权理念、扩展维权网络、提升维权水平三个方面工作,营造更加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消费维权环境。 更新维权理念,适时开展消费宣传,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到消费引导、消费警示和消费知识普及上来,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防范消费风险,提高自我维权能力。扩展维权网络,在扩展维权网络上,扩大“一会两站”城乡覆盖面,特别是努力解决好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农资、食品等热点问题,使城乡消费者同等享受到工商部门的维权公共服务。提升维权水平,提高维权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消费维权的能力,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努力做到敏感发现、深入研究消费纠纷的新热点、新形式和新领域,将个体维权与群体维权结合起来,将消费维权与行业规范结合起来,指导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内部调解制度,着力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同时,县工商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12315工作机制,使12315成为工商为民服务的知名品牌;进一步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研究制定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意见,加强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注重消费教育和引导,重点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进一步创建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小额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保障弱势群体的索赔权,力求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解在企业、化解在萌芽状态。2011年,莒县工商局与县消协全年共调解消费纠纷192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 □链接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在经过良好的市场运作和品牌培育之后,产品的价格和销路都会比同类产品提高许多,有的会高出成倍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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