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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惠于民难在何处? |
| ——“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思考 | |
- 2012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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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元新
齐鲁晚报在3月6日推出的深度报道《先看病,后付费——一项惠民政策的AB面》,详细介绍了兖州市中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做法和思考。近日,山东省卫生厅作出部署,今年将在全省县级及县以下医院全面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 从最初两家医院试点的情况看,都遇到了为患者垫付医药费难以承受的问题,医院垫资和患者欠费逃费成为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最大障碍。但兖州市中医院经过尝试,摆脱了经营困境。所以,笔者认为,“先看病,后付费”是深化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有益探索,也是政府和医疗机构为民办实事的积极努力,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要想全面推行这种普照惠于民的诊疗模式,让更多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仅需要提高医保参保率、医药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还需要加快医疗卫生制度改革进程,采取综合性措施。 一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使之尽快回归公益本位。二是降低医药费整体水平。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坚决把虚高的药费降下来,合理确定医疗费价格,认真治理乱检查、滥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三是加强诚信建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可适当减免部分费用,同时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在一定时间内付清费用;对恶意欠款的患者,可进行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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