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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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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4日讯(见习记者 王泽云 通讯员 杨长安) 3月13日,博兴县乔庄镇三岔西村的张某、王某、刘某(王某女儿)被博兴县乔庄派出所给予了行政拘留,究其原因,居然是因为一盆脏水。 2月28日下午,王某的儿子(未成年)将一盆脏水泼到了西邻张某的大门口,张某认为王某是故意欺负她,于是双方开始相互谩骂。王某的女儿回娘家正好碰上此事,跟着母亲就动手殴打张某,张某跑回家拿上剪刀又到王某家将王某背部捅伤,还砸烂王某家的电视,王某也带着女儿到张某家里既打人又砸东西,待民警赶到后双方才罢手。 乔庄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协同村委会多次做调解工作,但是双方就是不肯罢,还誓言要继续“战斗”,无奈之下,民警依据法律对三人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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