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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强制起诉钓鱼岛撞船事件中国船长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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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围绕2010年9月7日在钓鱼岛发生的中国渔船与日本海上保安厅船相撞事件,日本那霸地方法院指定的律师15日对中国船长提起了强制起诉。那霸检察审查会此前已表决通过应以公务执行妨碍罪起诉中国船长。
  2010年9月7日上午,在钓鱼岛海域,一艘中国拖网渔船与日本海保巡逻船“与那国”号相撞。巡逻船部分受损,但没有人员伤亡。日本海上保安厅7日夜间决定,计划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逮捕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同时还以涉嫌违反《渔业法》(逃避登船检查)为由展开调查。在中方严正交涉下,日方放还了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中国外交部也曾多次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在此问题上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对于日本的起诉,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5日表示,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任何“公务”。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刘为民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答问时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在“撞船事件”中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日方应多做维护两国关系大局的事情,而不是相反。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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