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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我心脏不舒服……” |
| 救护车开进法院,随时急救当事人 | |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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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宋成松) “法官,我心脏跳得很快,不舒服……”一起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突然心脏病发作,因为法院事先在现场安排了医务人员和救护车辆,最终避免了一起意外事故。 日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被告人张某突然感觉心慌得厉害。法官随即让现场的医务人员为其检查身体。张某早前患有心脏病,已经安了心脏起搏器。检查发现,张某心颤得很厉害,随时有生命危险。因为审理现场事先安排了救护车辆,张某被立刻送往附近医院就诊,防止了一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天桥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庭审中当事人由于过度紧张、激烈争辩或者本身患有疾病等各种原因,有时候会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例如心脏病猝发等各种突发病情。即使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法院也需要一定时间,往往会错过最佳抢救时机。天桥区人民法院为此特意在值庭法警中设立安全员,第一时间对突发急病的当事人进行急救,对涉案人数众多、当事人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好的重大案件,协调医疗单位派急救车、医生和护士开庭时提前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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