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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保健品能包治百病
保健食品成现场投诉咨询热点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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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接受咨询。   本报记者 马辉 摄
  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     本报记者 黄广华 摄
  本报济宁3月15日讯(记者 李倩 马辉 通讯员 张景东) 在“3·15”活动现场,济宁市食品药监部门的展台前,执法人员忙着将饮食、用药安全材料散发给市民,提高他们识假辨假的能力。当日,保健食品也成为投诉咨询的热点。对此,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保健食品包装标签上不能含有或暗示具有治疗作用的字样。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可以代替药物,它只能调理人体生理功能。
  “这些都是假药吗?怎么辨别真假啊?”展台上摆放着各类假劣药品,执法人员被市民们围的水泄不通。
  “保健食品能当药吃吗,服用有疗效吗…… ”活动刚开始,一位市民拿着两瓶保健食品前来咨询。“这是家里老人听讲座时买的,只要吃得差不多,就有人上家里推销。高血脂没治好,血压也开始异常了。”市民武女士说,家里老人经常早起听讲座,回来时便带回大包、小包的保健食品,每天拿它药吃。“这些保健食品动辄四五千元,服用真有疗效吗?”对此,济宁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提醒,按照要求,保健食品包装标签上不能含有或暗示具有治疗作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可以代替药物,只能调理人体生理功能。
  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很多市民不能区分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和滋补中药材。保健品作为日常保健的健康产品,比较迎合人们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心理,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这点,给中老年人设置“陷阱”,采用各种推销方式来骗取钱财。
  执法人员提醒说,保健食品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具有批准文号和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图样)。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信息,均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阅。
  此外,保健食品的标签,除与普通食品一样应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外,还应注明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每种保健食品都有适宜的人群。市民选购时应按照个人的差异,理性选择、科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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