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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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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
  住宿方面,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是几星级,有否挂牌;还要问清入住饭店的建造时间和地理位置如何,不同档次、不同地域的宾馆价格差异不仅较大,旅游的方便性也有较大差距。
  消费者一定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如此方可维护自身的权益。
  消费者参团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一定要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明确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对于一些旅行社擅自增加的自费娱乐项目,消费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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